武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确定全县检察工作任务,部署全县检察工作;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四)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实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检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开展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八)办理其他应由县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我院对内设机构进行改革,内设机构由2016年12个,合并为5个。现有机构:政治部、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5个内设部门。
我院现有编制数37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8个,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6个。年末在职人数52人,其中:政法专项25人,工勤3人,事业6人,事业待遇不占编制的协警8人,公益性岗位4人,退休人员12人,其他工作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武乡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我院财政预算收入683.22万元,总收入较去年减少了0.1%,原因是2017年我院退休人员增加1人,使人员经费有所减少。本年安排预算支出数为68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8万元,占总支出的89.9%;项目支出68.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
2、支出结构分析
2018年,我院财政预算总支出683.22万元。基本支出共61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6.19万元,占总支出的75.5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中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1.89%,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4.65万元,占总支出的0.7%,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资本性支出2.7万元,占总支出的0.4%,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款。项目支出共68.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
3、2018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批次和人数均都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我院按核定数保留了正常工作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其余车辆均交付公车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62万元,增长了94.78%,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中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车补27.36万元,福利费12.2万元。公用经费还是按照去年政法专项编制人均1.1万元,事业人员人均1500元的标准测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院没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其他说明
车辆情况:我院按照公车改革方案,核定车辆数为5辆,现实际保留4辆车,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