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军人享有的地位和权益,规定了保障军人军属地位和权益是全社会的法定责任,同时也将此纳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
为依法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武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积极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同对我县辖区内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旅游景点和客运车站履行军人军属优先优待义务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中发现,上述场所均存在履行军人军属优待义务不到位的问题,如未张贴“军人依法优先”标识、未设置军人军属优先服务窗口和未落实军人军属优惠优待政策等。
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更好凝聚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共识,3月16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共同召开了一场关于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等参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现场展示调查情况、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第二检察室副主任米珂强调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通过军地检察联合,合力推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相关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保障军人军属地位与权益工作做细做实。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依法保障军人军属地位与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此次听证会涉及到的行政机关能够积极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理应得到全社会尊崇。我院将继续加强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的联动,加大涉军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强军事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