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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9日在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晋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1]为契机,以“弘扬太行精神,共建创新武乡”为主线,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步。

一、党建引领、高点站位,以实际成效彰显政治忠诚

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夯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思想根基,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光荣红色血脉,把党史作为强党资政育人铸检的最好教科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组织开展11次党史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300余篇;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44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效性。《检察日报》采访报道了我院党建工作,8名干警在省市检察机关主题征文和书画比赛中获奖,党史学习教育受到省、市督导组充分肯定。

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作风建设。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持续深入推进。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6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认真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持续狠抓“三个规定”[2]落实,中层以上带头做到凡问必录,如实上报。向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干警开通了“三个规定”手机视频彩铃,进一步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防护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结合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出12项便民措施。倾情守护民生安全,聚焦母婴室设立和管理、“直饮水”、“小饭桌”和电梯安全等与人民休戚相关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积极整改,确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共计5.6万元,协调扶贫部门进行就业培训,努力探索新时代司法救助立体式帮扶模式

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以能动检察服务高质量发

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全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守护高质量发展底色。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严追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办理经济案件34人,涉案金额7亿多元,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生态环境得到整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六乱整治、疫情防控等工作,消费扶贫7400元,为扶贫超市捐赠近万元物资,挤出办公经费4万元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村支两委完成换届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在日常办案,促进常治长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现扫黑除恶斗争专项常态的转变。对三年来办理的8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在对一起强迫交易案评查中发现嫌疑人是乡镇人大代表,侦查机关应告知人大而未告知,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整改,确保检察环节扫黑除恶工作有力度、有成效。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县工商联建立检企双向对接机制,加强与民营企业联系,落实点对点精准服务。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走访星光建材物流有限公司、老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赠送服务企业六稳”“六保[3]类法律书籍及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法律宣传画册3000余份,送上服务企业检察服务卡,畅通企业反映渠道,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4]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化解,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7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答复,答复率均为100%。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8件。重大活动期间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社会稳定情况零报告70余次,开展节假日信访值班接访10余人次,从严从实做好安保、稳定工作。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14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倾力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新亮点。在县人民医院设立性侵案件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区,持续完善综合救助模式。办理2件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案件,为两名未成年人申请到每月1000元的孤儿救助,该典型事例被《检察日报》、《山西检察》刊发,受到社会一致好评。办理8件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向5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2次,受众学生达到三千余人,发放资料500余份,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深耕主业、担当作为,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6],用心用情办好每一具体案件,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5132人,批准逮捕51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9172人,提起公诉94150人,无一起错案。在三大领域[7],积极开展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违法犯罪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不断提升对新型网络犯罪打击治理水平。

做实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44人、撤案3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7次,均已纠正;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次,均已纠正;针对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违法行为,制发了3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纠正核查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7件,均整改落实。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罪犯共计15名,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做细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审结支持起诉类案件30件;审结审判程序监督类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审结执行活动监督类案件4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业务,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8]。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完善了案件信息收集机制。与县社会保障局、交警队沟通协调,建立支持起诉信息移送机制。

做精做好公益诉讼。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87件,立案81件,诉前检察建议77件,已采纳检察建议91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1件。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公益诉讼英烈保护点,召开首例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凝聚英烈保护共识。办理的公益诉讼化解赡养难题,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促公平案例,被《山西检察》报道转发,受到省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将少捕慎诉慎押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不批准逮捕2330人,不起诉91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8人,对在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采纳。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明确补充侦查方向、标准和要求,退补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满意度不断增强。

四、培根铸魂、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淬炼检察铁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始终是第一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更好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刘新云等流毒影响,紧紧抓住“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和评价,不断筑牢政治忠诚之魂。

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开展英模教育,组织观看模范先进事迹,选树政法英模典型4人,激励引领广大检察人员忠诚履职;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周五理论业务学习大讲堂”,全年共开展45期,110人次参与授课,用学习成果助力办案实践,我院省级文明单位通过复检验收。干警张丽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初显成效。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抓实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力改善了班子年龄及专业知识结构;突出骨干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3名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官助理遴选入额。积极协调落实9名检察辅助人员等级晋升,3名干警光荣成为预备党员,切实保障检察人员职业待遇。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了机关事务、检务、政务管理。

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扎实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10]。建立研判机制,每月通报59项核心考评指标,及时提醒检察官当前工作重点,确保业务工作思路清、方向明;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6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1]案件14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检察官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

五、接受监督、开门纳谏,以常态公开打造阳光检务

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丰富联络形式,务实办理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监督。及时汇报检察机关重大部署、工作动态和成效,向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周刊》等刊物,为代表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专题向市人大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悉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用心做好答复反馈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托“两微一端一网”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10余篇,公开程序性信息388条,公开法律文书277份,报送检察情况反映8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62篇。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第一时间落实意见建议抓好整改提升。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50余人次参与公开听证、征求意见、检律协作定期会商座谈等,深度感知社会所盼所望。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环境部署,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助力检察工作新模式,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并及时分流案件182件,所有案件均采用随机分案方式完成分配。加强送案审核,共向公安或法院移送案件162件。加强流程监控,及时发送口头或书面流程监控,办案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各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104件,并及时进行案卷整理归档,提高案卷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赓续红色基因、在教育整顿中筑牢政治忠诚、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在履职尽责中践行司法为民,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检察队伍展现新面貌,检察事业开创新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届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检察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司法理念与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存在差距还需持续更新、转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举措还需更加精准务实;检察履职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任务。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以弘扬太行精神,共建创新武乡为主线,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忠诚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助推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稳字当头”,紧紧抓住服务保障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依法全面履职,更加精准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我管”促“都管”[12],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办好事关人民利益的每一件“小案”,努力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积极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力提升品质,更加有力肩负起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13]和省委《实施意见》,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14]为契机,全面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增强一体化意识,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15],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持续巩固成果,更加从严打造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推进自我革命。要坚持严爱并举,做实奖优罚劣,充分激发检察队伍担当作为、服务奉献的积极性。既要一如既往地传承、赓续忠诚、担当、奉献精神,保“底色”;更要通过先进理念引领、深耕专业提升素养,增“亮色”,以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

深学笃行砺初心,凝心聚力启新程。2022年,县检察院将在中共武乡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新的赶考路上强化政治责任,推动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扛起检察担当,坚持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 词解 释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2021年中央政法委开展的一项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分两批进行,首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于2月底至6月底开展整顿;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自8月开始10月底开展整顿。活动目的: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3、“六稳”“六保”: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4、新时代“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5、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6、“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新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2020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努力践行。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7、三大领域:主要针对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中严重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涉及检察机关的共有13个打击整治重点,主要包含:“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违法犯罪、枪爆违法犯罪、邪教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以及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9、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0、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检察机关已经基本形成了集业务数据提醒、业务数据分析、业务数据会商、会商意见部署与反馈、业务数据发布与解读等五位一体的业务数据分析研究会商机制。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已成为检察机关领导决策、部门业务指导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对检察业务数据变化的专门分析,研判业务数据背后反映的检察业务工作运行状况,着重发现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及其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意见和建议,从而对内发挥业务监管、指导作用,对外发挥法律监督、社会引领作用。

11、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2、“以“我管”促“都管”:“我管”就是依法监督,重在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纠错,助推做实依法“都管”。司法实践中,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履责缺位,就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我管”促“都管”。

1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既要靠党章党规的贯彻执行,也要靠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关党的全面领导,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2021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文件。检察机关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进而保证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一体遵循、有效落实,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14、质量建设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带头促进全系统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15、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增强一体化意识,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谨防孤立、割裂监督办案职能。纵向一体化要更加顺畅贯通。上下级检察院是一个整体,上级院更是下级院正确履职的坚强后盾,对下级院未尽监督事项,要接续接力监督。横向一体化要更加紧密衔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自履职,需相关检察部门给予配合、支持的,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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