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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49日在武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晋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决贯彻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1]”和转型发展蹚新路工作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推动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把牢方向,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全力为武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更加有力。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三零创建[2]”作为率先蹚出转型发展新路的重要保障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开展“12309”网上信访,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共办理群众信访315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调解等手段,邀请当事人、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4次,辩明法理、说透情理,做实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着重以司法救助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向31发放救助金共计8万余元,彰显了司法温情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五年来,多次与县工商联对接,加强与民营企业家联系,制定出台了《支持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工作方案》。编印《检察机关服务“六稳[3]”“六保[4]”,护航民企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手册,开通检企双向联系通道,建立驻企联络员制度,助力企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疫情期间,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5],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实施意见》。多次走访企业一线进行调研,问需献策,为企业解决法律实务问题。同时,借助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拉近检企距离,共商护航民企发展。

二、高点站位,立足本职,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总目标,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恶势力犯罪928人,起诉839人。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改变公安机关涉恶定性1件,改变定性率为12.5%;提起公诉案件无一起被法院改变定性,定性准确率100%。坚持不枉不纵,不捕3人;对恶势力犯罪追捕2人,追诉13人。始终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着眼建章立制、长效长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0份,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根治。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刀把子”作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54346人,起诉377513人。其中,批捕起诉故意伤害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6119人;批捕起诉盗窃、抢劫、集资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127195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47181人;批捕起诉其他刑事犯罪案件251364人。始终保持批准逮捕率、起诉准确率100%,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在“1+4”制度机制[6]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监检“两法衔接”,就退回补充侦查、非法证据排除、案件线索移送、强制措施变更、提前介入调查等程序与监察委员会进行沟通协调,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实现监察反腐与司法反腐之间的有效对接,推动形成“1+12”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五年来,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716人,提起公诉716人,政治生态更加清明。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防范,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7]”等涉众型金融犯罪10人,涉案金额780.67万,帮老百姓捂紧“钱袋子”。着力守护武乡绿水青山,积极服务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与县河长办联合出台《武乡县加强浊漳北源等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办理涉河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整治。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出台并落实《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全县脱贫攻坚意见》,扎实履行帮扶责任,全院干警不定期入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开展“三服务[8]”,帮助农民增强技能、促进增收。先后投入34万余元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民解忧办实事,受到群众好评。

三、担当尽责,公正司法,在全面履职中提升监督质效

积极转变监督理念,优化监督职能行使方式,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着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侦查监督方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22件,追捕漏犯16人,追诉漏犯75人,确保犯罪者受到惩罚。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13件,防止无辜者被错误追究。对于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0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次,均被采纳。对逮捕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9]建议17人,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开展执行违法监督91件,开展社区矫正违法监督290件,开展财产刑违法监督77件,维护了公平正义。

着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民生民情领域权益保障,共办理支持起诉类案件149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04件,提出检察建议104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87件,提出检察建议87件,对民事一审生效判决提请抗诉1件,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息诉73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岗,方便了群众诉求。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10]作用,在主要监督纠正法院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同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已全部采纳。探索建立参与法院案件评查工作,与法院会签《关于在民事审判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意见》,提升了监督效果。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11]监督。用心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断深化拓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以及等外案件探索。共发现线索121件,立案98件,履行诉前程序[12]105件,居全市前列。督促学校食堂安全整改、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整治,对86家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13]要求动员会,查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6件,着力守护群众“菜篮子”“药罐子”用法律手段呵护英烈,在全市率先开展烈士陵园专项检察,督促英烈设施规范管理。与自然资源部门形成合力,为国家追缴煤炭资源价款1.3亿,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聚焦“脚底下的安全”,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14],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11个。

四、深化改革、厚植根基,在规范执法中打造检察铁军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固本培元、夯实基础,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县委部署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方向正确。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向日常延伸,依托周五理论业务学习大讲堂、学习强国APP、三晋先锋号等教育平台,注重增强学习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体干警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出台《武乡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强化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学、帮学、促学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作出了表率。

持之以恒强素能。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为导向,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观摩陈鸿志等人重大涉黑案件庭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大力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努力以检察文书“小切口”推动办案“三个效果”大提升。持续开展“周五理论业务学习大讲堂”,创新举措开展岗位练兵,对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系统学习,目前形成心得体会86篇,用学习成果助力办案实践。2020年,我院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被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确定为全市首批“双示范”基层理论宣讲联系示范点。我院干警陈小燕、赵晶晶先后荣获省级检察业务标兵,并分别代表山西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业务竞赛,先后涌现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优秀未检专人”等多名先进个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初显成效。

从严治检强作风。始终把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召开廉洁从检警示教育大会,多次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拒腐防变道德底线。建立“日督查、周点评、月通报、季分析、年总评”制度,机关管理更加规范。以“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行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召开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切实防范并纠正“四风”。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题研究制定落实反馈意见“三清单”,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季报、重大事项记录月报制度,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如实填报,做到凡问必录,如实上报。

强化监管提质效。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了办案资源。加强流程监控,规范案卡填录,五年来,口头提醒226次,书面监控120次,评查案件563件,司法行为不断规范。有效降低“案件比[15]”,2020年,“案件比”由1.86降至1.1,居全市第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16],认罪认罚适用率由2019年的44.2%提升到2020年的90.48%,居全市第三。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由2019年的15.79%提升到2020年的73.86%,采纳率由2019年的51%提升到2020年的93.85%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在此基础上,每周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开展案件质量通报,检视问题、督促改进,倒逼办案质效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公开生效法律文书380份,重要案件信息42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42条,公开率100%。接待律师阅卷86人次,做好各种途径的诉讼进程答复、推送及告知93次,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保障。

五、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在检务公开中接受人民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接受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梳理落实人大对年度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决议,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在日常工作。就检察机关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视察检察工作,实地感受司改成效。配合人大代表就司改、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使人民满意。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把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改进落实。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并邀请部分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积极做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17]“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平台”模块应用,完善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录入,方便在线联络、提出意见建议。举行检察开放日8次,邀请社会各界3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机关正处在职能调整重塑的关键时期,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尚未成熟定型,履职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理念和措施还需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各项工作还不平衡;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全院干警政治站位显著提升、司法理念深刻转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检察公信力持续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届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一是牢牢把握了检察工作的政治性,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二是牢牢把握了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三是牢牢把握了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提升检察公信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四是牢牢把握了检察工作的时代性,勇于开拓,大胆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弘扬太行精神,共建创新武乡”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忠诚履行新时代新使命,努力蹚出一条转型发展新路,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创造新业绩。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聚焦“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全力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保证检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一以贯之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三篇光辉文献”,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统筹“六稳”“六保”“六新[18]”,下大力气推动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聚焦“三零创建”,着力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围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活动,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继续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底线,完善黑恶案件办理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服务全县大局能力和水平,促进在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上达到新高度。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要着力提升刑事监督质效,把握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更多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重点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竭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盼。要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和办案力度,结合武乡实际,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打好解决“五大领域[19]”损害国家利益问题持久战,积极办理社会关注的赡养类公益诉讼案件,把法律明确赋权领域的案件办好、办扎实,推进“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研究和办理,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坚决扛起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聚焦队伍教育整顿,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国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把教育整顿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持续把《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做实做细。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县委要求,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严在日常,把纪律挺在前面,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责任制度,为新时代新发展新阶段检察事业开好局、起好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壮志绘宏图,扬帆再起航。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将在中共武乡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高昂饱满的精神状态、团结协作的干事氛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克难奋进、实干争先,在提升司法质效中展示检察担当,在守望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中蹚出一条新路,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新武乡,为党的一百周年华诞献礼。

 

 

 

 

 

 

     

1、四为四高两同步: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上用非常之力、下恒久之功,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2、三零创建: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

3、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4、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5、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落实好一个意见、组织一次问卷调查、转发一本风险提示、办理一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案件、组织观看一次新闻发布会、健全一项“检企”对接机制、形成一批检察建议、用好一个平台、推荐出一批先进典型、提交一份高质量专项活动报告。

6、“1+4”制度机制:是指“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

7、“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

8、“三服务”:服务基层组织、服务基层企业、服务人民群众。

9、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0、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是指检察机关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1、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其中,《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诉前程序:是指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

13、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201912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出“四个最严”,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4、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20204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送的关于窨井盖安全问题的检察建议,目的在于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15、“案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初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后,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该指标最理想的状态是1:1,在理想状态之上越低越好。

16、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7、“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方便便捷的远程服务,通过12309实体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18、“六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作出重要指示,“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

19、“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英烈权益保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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