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察要闻   |     检务公开   |     图说检察     |    通知通告    |     理论研讨     |    以案说法      |      工作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2019年度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武乡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韩晋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以“四大活动”[1]为抓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高点站位、精准发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警开展“模范前辈述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等系列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弘扬太行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持续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2019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先进集体”,在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基层政权巩固的高度出发,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压实责任,狠抓推进。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指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共批准逮捕各类恶势力犯罪4件19人,提起公诉4件21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5件,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根治。严格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及“回头看”工作要求,细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送、刑事案件对口衔接、重大案件线索会商等10余项工作措施。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武乡经济社会发展,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3件94人,起诉91件135人。其中,批捕起诉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21件22人;批捕起诉盗窃、抢劫、集资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33件56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6件30人;批捕起诉其他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4件121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积极联合团县委、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动专业化与社会化有效衔接。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精心挑选十余名年轻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分别走进武乡二中、武乡四中、蟠龙中学、机关幼儿园、红星幼儿园等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覆盖师生2万余人,通过深入浅出、耐心细致的讲解,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与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注重加强未成年人帮扶救助力度,对交通肇事等案中的五名困难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000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办理的1起未成年人检察案例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二、紧扣中心、为民司法,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着力为武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制定出台支持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工作方案,主动与县工商联对接,加强与民营企业家联系。深入企业调研座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引导,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激发自主创新热情。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开放日”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2次,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增强广大民营企业家安全感和投资发展信心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和“两微一端”[2]网络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积极探索建立宣传与维权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新途径和办案新模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3]等涉众型金融犯罪7件11人。主动服务污染防治,与县河长办联合出台《武乡县加强浊漳北源等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保护生态资源,起诉滥伐林木案件2件,确保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补种树木,最大限度承担被破坏环境的修复责任。全力服务精准脱贫,扎实履行帮扶责任,深入开展“三服务”[4],对软弱涣散村基层党组织进行走访排查精准施治,为东良村购置花椒树修剪管护技术资料,邀请蚕果中心技术人员实地解决北良村玉露香梨树种植剪接技术难题,为帮扶村购买种植养殖书籍380余册,帮助农民增强技能、促进增收。县检察院克服困难从办公经费中挤出7万元用于三个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5]建设,以信访接待室、检察专线网和移动客户端为载体,构建融合信访申诉、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机制,确保群众来信“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切实把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办实、办好。坚持情理法相统一,积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一起受故意伤害致重伤而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4000元,帮助申请低保和残疾证,并组织现场捐款,彻底化解了长达3年之久的上访纠纷,经验做法被《长治日报》及长治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多家媒体转发。

三、聚焦主业、公正司法,在推进“四大检察” [6]中提高监督质效

积极转变监督理念,优化监督职能行使方式,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着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侦查监督方面,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前移监督关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5件,追捕漏犯10人,追诉漏犯21人,确保犯罪者受到惩罚。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2件,有效维护了法律公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次,法院均已采纳。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加强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检察,监督纠正在押人员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15项;不断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就执行期限计算错误、执行文书延迟送达等问题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书》2份、《检察意见书》5份。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7]监督。坚决扛起公益保护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全年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及英烈设施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经履行诉前程序[8],向行政执法机关发送检察建议13份,均已整改并回复公益诉讼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办案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帮助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监督,督促学校食堂安全整改校园周边“三无”食品销售整治英烈纪念设施维修保护。与县自然资源局紧密配合,为县财政追缴煤炭资源价款占用费1150万元,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努力让武乡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着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民生民情领域权益保障,全年受理支持起诉类案件10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均已采纳;对民事一审生效判决提请抗诉2件,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息诉12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支持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通过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等方式,探讨疑难、复杂案件,合力为案件公正处理提供司法保障,有力推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向精细化发展。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不批准逮捕9件11人,不起诉3件6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9],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对在羁押期间病重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完善退回补充侦查[10]制度,进一步明确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明确补充侦查方向、标准和要求,便于侦查机关“照方抓药”,取证的精准度有效提升,退回补充侦查率大幅下降,诉讼环节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满意度不断增强。

四、深化改革、全域推进,在完善配套机制中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应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切实以管理精细、质效提升为目标,完善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体系,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深化检察权运行管理。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实现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诉前过滤”作用。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部门由12个精简为5个,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为新时代武乡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新活力。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入额院领导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26件,占比39.9%,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惩治犯罪更加有力。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8件6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87.6%,检察官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

深化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全流程评价和分阶段评定评查机制,全年评查案件102件。运用案件流程监控预警系统监控案件62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口头纠正意见48件。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开展案件质量通报,检视问题、督促改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对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的公开审查[11]和公开宣告力度,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0条,法律文书77份,公开率达100%。接待律师阅卷32人次,做好各种途径的诉讼进程答复、推送及告知44次。

五、党建引领、固本强基,在强化素能中锻造过硬队伍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12]的要求,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县委部署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方向正确。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向日常延伸,依托周五理论业务学习大讲堂、学习强国APP教育平台等,注重增强学习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全体干警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出台《武乡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强化组织建设,与政法系统党委联系,对支部进行了改选,选任品行良好、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持之以恒强素能。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为导向,分层分类开展各类培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了陈鸿志等人重大涉黑案件庭审观摩学习、全省优秀公诉人、未成年人业务能手的选拔,赴浙江大学参加检察机关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干警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持续开展“周五理论业务学习大讲堂”,创新举措开展岗位练兵,对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系统学习,形成心得体会23篇,用学习成果助力办案实践,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增强。县检察院干警陈小燕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标兵、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并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未成年人业务竞赛。先后涌现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优秀未检专人”等多名先进个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初显成效。

从严治检强作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四大活动”内容。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廉洁从检教育大会,组织干警收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权力不能任性》《初心泯灭的歧路》等专题片,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制定《武乡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院领导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召开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切实防范并纠正“四风”。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检务管理及纪律作风建设显著增强。

六、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在深化检务公开中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接受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落实人大对年度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决议,制定改进措施并严格落实。就检察机关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视察检察工作,实地感受司改成效。配合人大代表就司改、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使人民满意。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把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改进落实。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并邀请部分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关于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意见》,将案件公开审查、拟作不起诉决定等司法办案工作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积极做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平台”模块应用,完善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录入,方便在线联络、提出意见建议。举行检察开放日4次,邀请社会各界1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全院干警政治站位显著提升、司法理念深刻转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检察公信力持续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机关正处在职能调整重塑的关键时期,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尚未成熟定型,履职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具体来说,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依然存在;二是司法办案质量仍需提高,检察建议质效还需加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公益诉讼工作刚刚起步,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推进的改革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工作目标,武乡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交总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 [13]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诚履行使命,敢于善于斗争,努力为武乡老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聚焦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凸显了新时代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挑战、新要求,我们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工作,落实到具体实践中,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始终保证检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理念、政治原则,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效。

二、聚焦依法治理,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三篇光辉文献” [1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助推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犯罪,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努力把检察环节工作做到极致。要以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为牵引,提升网络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要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继续加大对扶贫、环保、金融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虚开发票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抓好公共安全管理,要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基础工作。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聚焦扫黑除恶,决战决胜收官交账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要强化交账意识,坚持深挖攻坚、专项整治、长效常治一体推进。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提升政治定力,强化斗争韧劲,坚持“稳、准、狠”不动摇。致力于提质增效,严格办案标准,在线索核查、案件侦办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致力于深挖攻坚,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全程监督,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彻查到底,以全方位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涉黑恶腐败问题挖得出、打得掉、控得住、防得好的目标。致力于专项整治,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加强治理。致力于长效常治,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人民满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聚焦法律监督,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认真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业务素质、更实的工作作风,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推动“十大业务”[15]稳步提升。着力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捕诉一体,提高诉讼效率。着力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纠正漏捕、漏诉和抗诉等各项检察职能。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和支持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增强检察工作实效。着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采纳率,规范行使职权。着力优化协同高效的检察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深化智慧检务建设,运用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管理系统,以基层基础建设为牵引,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五、聚焦公益诉讼,坚决扛起检察担当

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和办案力度,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打好解决“五大领域”[16]损害国家利益问题持久战,办好、办扎实社会关注的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更新监督理念,从侵害或危害生产安全、运营安全、教育安全、生活安全等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公共安全领域和社会秩序等方面,拓宽办案领域,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醒、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效果。要坚决扛起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聚焦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中纪委第四次会议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坚持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组织推动全员政治轮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体制机制改革面前勇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组织推动纪律作风整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增强干警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理想信念、职业良知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推动业务素能培养,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着力提升干警职业素养、理论水平,严格打造“四个铁一般” [17]检察铁军,努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为执法办案和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启航新征程,扬帆再出发。新的一年孕育新的希望,新的征程谱写新的辉煌,县检察院将在中共武乡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起步就要冲刺、开局就要决战的劲头,以破釜沉舟、卧薪尝胆的决心和勇气,坚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持续发力抓好各项工作,把潜能发挥到极限,把工作做到极致,为推进武乡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

1、四大活动:“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的持续和引深,是山西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

2、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

3、“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

4、“三服务”:服务基层组织、服务基层企业、服务人民群众。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方便便捷的远程服务,通过12309实体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6、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2019年1月3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7、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诉前程序: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是指,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

9、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0、退回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1、公开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拟决定不起诉或刑事申诉案件(如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等)的过程中,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让当事人参与其中,充分听取意见,公开处理案件的活动。

12、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五点要求,分别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13、四为四高两同步: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上用非常之力、下恒久之功,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14、三篇光辉文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

15、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16、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烈权益保护领域。

17、四个铁一般: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检务公开-检务指南
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
·关于参加2022年度全国保密教...
·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发还扣...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转型发...
·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
·检法联合预防法官职务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立体帮...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行...
  微观检察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二维码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晋公网安备 14042902000017号